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了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新一轮的电改进入到加速阶段,改革红利将惠及到电力建设各企业。
优先发电制度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核电、高效煤电和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快速发展。通过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以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优先上网,将有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等制约清洁能源发展的问题,从而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效率,提升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此外,核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和超低排放燃煤机组被列为二类优先发电的种类,意味着核电和高效煤电等也将较快发展。在此制度下,既有火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需求将大幅上升,有望催生巨大的火电节能减排改造市场。
配网投资运营向市场开放,为电力工程企业提供新业务机遇
配网投资运营向市场开放,为电力工程企业提供新业务机遇,开放增量配电投资、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将为社会资本提供新的业务机遇,尤其是对拥有电网勘测、设计和施工能力的工程企业。
售电领域明确提出三类主体:(1)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2)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3)独立的售电公司。这就意味着电网对售电领域的垄断将被逐渐打破,拥有发电资产的企业未来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
发电侧竞争更激烈,成本控制意识更强,EPC总包和运维业务机会大大增加
输配电价改革和竞争性电力交易改革完成后,发电侧竞争将较为激烈,倒逼发电企业,尤其是火电企业更加重视成本控制,通过总承包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升效率,EPC比例也将增加,这为实现发电企业和工程企业的双赢奠定了基础。同时,部分电力企业的运维业务将交由更加专业的工程企业负责,为工程企业提供新的业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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